12月17日,ST新华锦(600735)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新华锦纺织发来的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华锦纺织、青岛恒孚与朱双堂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本次涉案金额为2680万元,该案件已移送至青岛中院审理,尚未开庭。

原告朱双堂诉称: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香港华泰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各自持有的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股权全部对外转让,新华锦纺织的总经理主动联系原告朱双堂探讨股权转让事宜。经多轮磋商,双方就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基本达成一致,并对《恒孚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进行沟通后约定签署协议,原告签署合同后,新华锦纺织的总经理并未将合同反馈给原告,而是希望重新谈判合同价格。朱双堂坚持认为合同已生效,各方应秉承契约精神严格履行合同。
以上为本案原告起诉状中载明的主要内容,案件事实以法院查明为准。
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75%股权过户给原告;判令被告香港华泰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25%股权过户给原告;判令被告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将平度市宗地编号为370202-51-24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平房自第10341号的房产为原告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同时,原告已向平度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华锦纺织持有的青岛恒孚75%股权、香港华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恒孚25%股权已被司法冻结;经向平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青岛恒孚名下的房权证平房自字第10341号、平国用(2004)第02054号不动产已被司法查封。
ST新华锦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告还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8起,涉案金额2,756.14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1起,为公司起诉王荔扬、柯毅追偿业绩补偿款一案,涉案金额1,981.7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7起,涉案金额774.39万元。
据天眼查APP,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青岛盟鑫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一家以从事纺织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资料显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围绕“新贸易、新材料”开展业务经营,一是发制品、纺织服装的出口和跨境电商进口,出口业务和进口业务双向循环;二是围绕石墨矿开展石墨深加工及石墨应用的新材料业务。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5亿元,同比下降21.53%;归母净利润1644.04万元,同比下降60.93%;扣非净利润599.42万元,同比下降85.04%。
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本报告期发制品业务由于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及关税影响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803.45万元、下滑31.30%,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及滞纳金711.06万元。
此前,新华锦9月26日公告,因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且未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和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9月29日停牌1天,于9月30日起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华锦”,证券代码仍为“600735”。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