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256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宇威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11 层
联系方式:010-56052564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世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1 号)同意注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公司”、“发行人”)实际发行数量为 1,286,193,03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45,107,283.3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30,361,519.14 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793,650,79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9,999,995.4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9,800,047.75 元。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中信建投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
的工作计划。 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中信建投证券已与北汽蓝谷签订《北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协
案。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中信建投证券通过日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等方式,对北汽蓝谷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北汽蓝谷未发生须公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开发表声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北汽蓝谷及相关人员无违法违规情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况,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持续督导期间,北汽蓝谷及相关人员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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