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工作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
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北汽蓝谷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亚婵,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北汽蓝谷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北汽蓝谷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公司与致同保持日常专业咨询。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没有重大财务事项的咨询。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并执行意见分歧解决相关机制。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制定并执行项目质量复核相关制度,包括复核人员委派与轮换、项目内复核、项目外复核等。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按照质量复核规定对公司实施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复核结束后出具报告。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致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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