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9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回避 3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梁启杰先生、沈昱先生和徐新峰先生为相关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5-09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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