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爱旭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4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39,318 股,发行价格 12.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95.5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761,672.15 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8,238,323.39 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1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 扣除发行费用
号 项目名称 额 金金额 后实际可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1 义乌六期15GW高效晶硅太阳 851,589.88 300,000.00 296,800.00
能电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50,000.00 49,023.83
合计 1,001,589.88 350,000.00 345,823.8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 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 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
以自筹资金投入使用。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起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止,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义乌六期 1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35,253.40 万元,已超过该项目承诺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00,000.00 万元及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296,80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96,800.00 万元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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