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8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
人民币 2,968,550,943.40 元,以及置换后续以自筹资金缴纳印花税金额人民币864,559.58 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870 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5-087 号)。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回避 1 票,弃权 0 票。
鉴于当前光伏市场的变化,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技术迭代、公司战略等因素,为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生态协同能力,经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
限公司友好协商,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在原设备采购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项下尚未交付的光伏湿法设备进行部分硬件改造及工艺功能升级,升级后将交付 30 台/套槽式清洗机和 13 台/套水平刻蚀机。在充分考虑原合同在制设备已投入成本、可利旧金额以及技术升级所新增成本后,本次补充协议的金额为 8,921.12 万元(含税)。
该议案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5-088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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