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磊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明康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爱旭股份
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工作制度,已制定本项目的持续督
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期间的权利义务。
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人及项目组人员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经核查,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经核查,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违背承诺等情况。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关法律法规,并能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司治理各项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
8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项内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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