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73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2:00
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100号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参会人员:
1.截止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及见证律师
三、推选计票员、监票员
四、提请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
六、与会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由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并宣布本次股东会闭会
议案 1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岗位相同级别的高级管理岗位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岗位相同级别的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和关键技术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 2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草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或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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