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爱旭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6,440,957 股,每股发行价为 12.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499,999,989.2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847,433.34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9,152,555.93 元,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将
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518Z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39,066,300.96 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6,880,168.39 元),支付发行费用 42,661,229.06 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40,000.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15,000,000.00 元,收到银行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8,396,314.54
为 11,668,773.79 元。
(二)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62,241,887 股,每股发行价为 10.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649,999,990.7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71,296.38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33,928,694.41 元,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将
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518Z016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 986,848.42 元(其中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办理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对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义乌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 6 家银行机构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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