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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1:12:27 股吧网页版
爱旭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钟瑞庆)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钟瑞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融资与并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从事税法、金融法、法律经济学和企业法律风险等领域的研究。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汕头大学商学院特聘助理教授;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浙江大
学做博士后研究,主要从事民营经济法治化的科研;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
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2011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浙
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融资与并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20 年 4 月至今,任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23.SZ)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意见。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数

钟瑞庆 9 9 5 0 0 3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
发展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姓名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数 数 数 数 数

钟瑞庆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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