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3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以下简称“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本次延
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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