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证券代码:60073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二零二五年五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利”或“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874.24万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1,62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9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7.14%;预留4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86%。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47元/股。
七、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调整。
八、本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2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九、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十、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授权益数比例
首次及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的限制性股票第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30%
一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的限制性股票第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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