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
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股东会
(注:若仅对条款中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
东会”,则该条修订不再单列。)
半数以上 过半数
(注:若仅对条款中将“半数以上”修订为“过
半数”,则该条修订不再单列。)
监事、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注:若仅对条款中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
委员会”或者将“监事”“ 监事会”删除,则该
条修订不再单列。)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46,338,271.00 元。 440,475,577 元。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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