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盛学军,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
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学位委员会副主席、经济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殊荣。
于2020年10月至2024年5月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七届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盛学军 4 4 2 0 0 否 1
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主动审阅会议资料,积极与公司沟通;会中,认真谨慎,参与事项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会后,关注事项进展,提高决策科学性。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二)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8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担任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出席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6次,
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第八届董监高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公司合规运营。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自任职起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股东存款、关联交易、银行贷款等重大事项,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前、事中、最后一次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强化年报审计工作全过程跟踪和综合研判,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如期对外披露。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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