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2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的方式,取得宁波晶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鑫材料”或“目标公司”)不少于 45%股权,同时晶鑫材料的股东侯小宝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 6%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目标公司的表决权股权比例不低于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进一步推进本次交易。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晶鑫材料的股东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拟以
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的方式,取得晶鑫材料不少于 45%股权,同时晶鑫材料的股东侯小宝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 6%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目标公司的表决权股权比例不低于 51%。本次交易完成后,晶鑫材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和有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初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组方案
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晶鑫材料的股东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富达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 年 2 月 15 日、2025 年 3 月 15 日、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重组进展
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003、2025-013)。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5 年 5 月 9 日,经充分论证及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与晶鑫材料的股东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开展了商业、法律、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此前尚未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故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自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 6 个月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首次披
露本次交易事项前 6 个月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4年 7 月 17日至 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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