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证天通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证天通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所成立于 80 年代初,是我国第一批获准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2014 年 1 月 2 日完成特殊
普通合伙改制,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首席合伙人是
张先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所合伙人和注册会
计师分别为 62 人和 3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8 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中证天通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计
1,203.41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其中,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俊辉,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长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牛浩,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 年 3 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挂牌公司 21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证天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2.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降低 15.38%。
三、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证天通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各类专项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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