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1 10:17:01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浙江
签约!全国最大京东MALL落户包河!

$凤凰股份(SH600716)$  

签约!全国最大京东MALL落户包河!

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

 2026年1月30日 22:29 安徽

1月30日下午,我区与京东集团举行京东MALL项目签约仪式。区委书记周天斌与京东集团副总裁于鲲一行会谈并见证签约。市商务局副局长余波、京东集团公共业务安徽总协调人张南参加。副区长葛辰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安徽公司副总经理孙路军代表双方签约。

据悉,京东MALL包河店选址凤凰文化广场,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商业面积6.4万平方米,是京东全国体量最大的综合消费场景项目,也是全国首个京东全业态融合消费场景项目。项目将汇聚家电、家居、3C产品、新能源汽车、具身智能等核心品类,并融入电竞、餐饮、超市等多元业态,引入超200个知名品牌、打造30余个沉浸式主题体验区,实现线上线下千万级商品同款同价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可逛可玩可购”的一站式科技生活解决方案。

座谈中,双方就合作事项进行深入讨论。双方认为,包河区作为合肥中心城区和长三角区域性交通枢纽,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京东MALL的落户将进一步提升区域商业能级,激发消费活力,助力包河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双方商定,将共同推动合作项目加快落地,围绕片区商业氛围营造开展深度联动。包河区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项目审批、运营保障、政策对接、宣传推介等方面做好全方位服务,多措并举保障项目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近年来,包河区坚持把发展首店经济作为提升城市商业重要手段,精准对接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资源,持续培育“三新”消费新业态,2025年以来招引首店、旗舰店88家,为商贸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了源源动力。下一步,包河区将与京东集团深化战略合作,以京东MALL为支点,推动科技创新与商贸流通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标杆,促进城市商圈迭代升级。

2026-02-01 10:21:46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合肥凤凰文化广场

是由凤凰股份(600716)与凤凰传媒(601928)联合打造的大型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祁门路交叉口西北象限,是凤凰出版传媒集团首个跨省发展的重点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占地约4.4万平方米,集剧院、书城、商业、超高层5A写字楼、住宅等多种业态于一体,定位为城市文化新地标和区域文化消费中心。

项目核心构成

包河凤凰剧院

作为项目的核心文化设施,剧院建筑面积约7355平方米,按中型乙级剧场标准建设,设有925座观众厅,配备专业升降舞台及灯光系统,已于2023年完成首演,计划于2025年10月作为第三届包河城市戏剧季主场地正式运营。

文化商业综合体

包含书城MALL、购物中心、画廊等,其中书城MALL已于2022年通过消防验收,整体商业部分计划于2025年正式开业。

超高层5A写字楼

建筑高度达42层,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已于2017年完成幕墙施工,是区域高端商务办公的重要配套。

住宅区

项目包含约6.3万平方米的住宅部分,已于2016年12月交付使用,目前二手房挂牌均价约为18830元/㎡,月租金在2600-2900元之间。

开发与运营主体

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为项目开发主体,由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9.17%)与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隶属于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于2023年取得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法定代表人现为张淼磊。

交通与配套进展

项目毗邻合肥火车南站,周边覆盖地铁1号线、4号线、5号线。

2024年启动轨道交通5号线望湖城西站D口连接通道工程,合同金额约880.5万元,计划实现地下商业与地铁站点贯通,进一步提升可达性。

一期工程已于2026年初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目前处于招商阶段,预计2025年正式开业运营。

战略意义与投资价值

作为凤凰股份在安徽布局的关键资产,合肥凤凰文化广场不仅承载着盘活存量资产、培育文化消费新引擎的战略目标,也被视为国企改革背景下“文化 地产”模式的试点项目。其地理位置优越、业态多元,未来有望成为合肥南部城区的文化商业核心,具备较高的长期运营潜力。

2026-02-01 10:34:57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合肥凤凰文化广场由凤凰集团旗下的凤凰传媒和凤凰股份共同运作,占地面积66.53万平方米,凤凰股份承担土地出让金的95.5%,共计26431.04万元。该项目规划有文化综合体、演艺中心、商办楼、酒店式公寓四大功能区。其中,凤凰传媒建设8万平方米“文化MALL”,凤凰股份建设其余17万多平方米的商业和住宅用房。

相关股吧: 凤凰股份(600716)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