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以下合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
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所有市值管理活动均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开展。
(二)系统性原则。以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协同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遵循市值管理客观规律,结合宏观经济、行业趋势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核心开展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股价
变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市值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市值与公司价值匹配。
(五)诚实守信原则。坚守诚信底线,担当社会责任,不误导或欺骗投资者,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
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
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八条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具体工
作执行部门,应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升公司透明度;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在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者大幅波动情形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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