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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3 16:59:12 股吧网页版
文投控股: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5-07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94,634,400 元及违约金等;

本次诉讼进展为原告撤诉,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高度重视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 年 2 月 23 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
股”)收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因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宝公司”)与被告北京文韵华夏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韵华夏”)、文投控股及第三人大德影业(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德影业”)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索宝公司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文韵华夏提起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裁定成
立,本案于 2023 年 6 月 5 日被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受理。根据《民事起诉状》,索宝公司主张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文韵华夏、文投控股共同代第三人大德影业向索宝公司支付票房收益 92,400,000 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文韵华夏、文投控股共同承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索宝公司诉文韵华夏、
文投控股及第三人大德影业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将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开庭,
且原告索宝公司向法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除原诉讼请求外,索宝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文韵华夏、文投控股向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2,110,816
元(暂计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案诉讼请求合计金额增加至 184,510,816
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0)。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 0105
民初 74483 号《民事裁定书》,就原告索宝公司与被告文韵华夏、文投控股及第三人大德影业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原告索宝公司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原告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撤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以
及原告索宝公司提交的新的《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根据《民事起诉状》,索宝公司已与大德影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提起对被告文韵华夏、文投控股及第三人大德影业的新的合同纠纷诉讼,主张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文韵华夏向索宝公司支付票房收益 94,634,400 元;2.判令文韵华夏向索宝公司支付
违约金,以票房收益 94,634,4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文投控股对文韵华夏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请求的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
被告文韵华夏、文投控股承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发布的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二、本次案件进展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 0105
民初 119637 号《民事裁定书》,原告索宝公司与被告文韵华夏、文投控股及第三人大德影业的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索宝公司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原告索宝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为原告撤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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