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5:47:08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ESG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以下简称“ESG”)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ESG理念与公司战略和运营的深度融合,实现ESG工作的规范化、体系化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架构

第三条 公司构建多层级联动的ESG管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管理
层及各部门、分子公司在ESG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协同配合的高效运行机制,确保ESG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授权的ESG事务专责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ESG相关政策动态及行业趋势,研究国内外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全面掌控公司ESG发展方向;

(二)审议公司ESG战略及管理方针,确保其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融合,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审议并监督ESG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与执行,定期评估目标达成情况;

(四)监督和评估公司ESG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审批重大ESG政策,确保相关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五)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对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ESG风险和机遇加强识别与管理;

(六)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重大ESG信息披露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督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增强利益相关方对公司的信任;

(八)定期听取ESG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第五条 公司设立ESG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执行组长
由总裁、党委书记担任,执行副组长由分管战略职责的副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总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ESG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建立ESG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提交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审议;
(二)识别和评估ESG重要性议题,为董事会及其战略决策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提供分析建议,确保其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三)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关注ESG事宜,合理配置相关资源,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实施;

(四)建立健全ESG管理制度体系,重视ESG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管理;

(五)制定利益相关方参与计划,推动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活动;

(六)统筹ESG数据收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指导编制年度ESG报告,组织开展ESG信息披露;

(七)重视ESG能力建设,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及全员可持续发展意识。

第六条 公司设立ESG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战略职责副总裁担任,成员除了负责牵头统筹的公司办公室、战略与证券事务部及党群工作部外,由公司总部其他职能部门/专业线及下属企业组成,主要负责:

(一)制定公司ESG指标体系,定期收集、监测和评估指标进展状况;

(二)制定公司ESG工作细则,组织推动相关制度的审批和落地实施;

(三)持续关注并收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领域的最新政策法规,密切跟进社会关注重点;

(四)建立利益相关方识别和沟通机制,组织开展ESG重大性议题判定工作,完善常态化沟通渠道;

(五)统筹年度ESG信息收集与披露工作,协调编制ESG报告,确保披露内容合规准确;

(六)组织开展ESG培训宣贯活动,指导分子公司ESG工作开展。
第七条 母公司负责ESG体系的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和整体监督,
各分子公司负责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推进本单位ESG工作的具体执行落地。各分子公司须根据本细则自行组建分子公司ESG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企业办公室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企业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

(一)推进分子公司ESG管理体系建设,定期向公司ESG工作小组汇报工作;

(二)落实本ESG工作细则各项管理要求,共促公司ESG管理水平提升;

(三)将ESG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ESG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推进落实;

(四)关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ESG重点议题,持续改进本单位ESG绩效表现;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ESG宣贯、培训活动,提升全员ESG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须指定ESG对接人,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一)负责本单位ESG年度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定期向ESG领导小组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