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4,121,758.8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3,090,611,55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数58,623,000 股后,以 3,031,988,551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99,427.55 元(含税),占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91%。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360 万元(含税),2025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备案等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上述事宜。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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