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光明地产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陆吉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雪群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1,368,291,762.89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363,503.93 元。根据财务报表,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余额为 3,231,844,554.97 元。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派发现金红利 11,143,183.72
元;加上 2024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1,368,291,762.8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6,829,176.2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452,163,957.85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推进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93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
备查文件目录 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本报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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