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土地被纳入收储范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下称“申宏公司”)收到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大吴淞启动区(核心岛)土地收储工作的函》(下称“《收储函》”)。
一、《收储函》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大吴淞地区转型开发战略,加速推进启动区(核心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与产业升级,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文件规定,宝山区将开展大吴淞启动区土地收储工作。本次拟收储申宏公司位于鹤岗路 301 号、安达路 101 号的地块。具体收储工作由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指导,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统筹,并委派上海吴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吴淞开发公司”)全程组织实施,杨行镇、淞南镇、吴淞街道、张庙街道等属地政府协同配合。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述《收储函》,吴淞开发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及政策要求选用专业且权威的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精准评估,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实际收储时间尚未确定,尚未签订土地收储等协议。
公司后续将积极向有关部门了解总体规划部署,委派专业团队落实相关对
接工作,稳步推进收储工作,确保本次公司土地被纳入收储范围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本次土地收储不属于关联交易,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风险提示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尚未形成明确的正式方案,未来可能需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土地收储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大吴淞启动区(核心岛)土地收储工作的函》。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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