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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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产中大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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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59 号文核准,物产中大由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755,499,6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1,527.3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36.00 万元(含税)(应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 1,386.00 万元,其中发行人已预付保荐费人民币 150.0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380,291.3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21.0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898.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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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06,165.74 73,480.70
2 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建设项目 100,996.53 83,014.88
3 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务项目 115,750.00 112,500.00
4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30,497.57 23,231.96
5 补充流动资金 88,907.13 87,671.13
合计 442,316.97 379,898.67
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87,671.13 万元。
其中“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建设项目”由于杭州行政区划调整,项目所在地块的规划和功能有了新的定位,该项目地块存在收储的可能性,导致该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发行人终止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原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投向更具确定性的项目,
及早实现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
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投资金 99.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2,915.88 万元。调整后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拟投向以下项目: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项目(含 3 个子项目: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改扩建项目、桐庐污水厂一二期改造项目、桐庐污水厂三期扩建项目)。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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