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公司”或“上市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三安光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09,677,4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5.50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7,899,999,994.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410,793.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9,589,200.99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84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2,982.17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505.79
加:利息收入 9,471.70
减:银行手续费 0.1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2,947.98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2 年 10 月,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5200109000000000017);2022 年 12 月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391000001012010006286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2010011200002260150)、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
129920100100514335 )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分 行 ( 账 号 :
352000681013001100573) 、 福 建 海 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分 行 ( 账 号 :
1000815087900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279131544106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3773533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账号:4305011049850999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