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正在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参与本次现金分红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以扣减回购股份170,997,817股(暂以截至2025年4月14日的回购股份数量计算,最终将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4,818,020,910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6,360,418.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对策。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4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7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9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91
第十节 财务报告......91
载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盖章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审议通过本次报告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报告期内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部、本公司、公司 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包含各子公司
安徽三安 指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科技 指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津三安 指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三安 指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晶安 指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泉州三安 指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安集成 指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三安 指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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