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2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刘守民先生及董事邹超先生 3 人共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同时审阅了公司 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并发表审阅意见。
2、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阅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并形成审阅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后,认为:上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上会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作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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