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各位董事: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审计,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02235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贵酒股份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岩石股份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47号),文件表示存在信访投诉称贵酒股份通过未披露的关联方提高销售业绩等相关事项。针对该事项,虽然贵酒股份基于谨慎性2023年度未确认疑似关联方交易金额6,235.09万元,2024年度未确认疑似关联方交易金额119.46万元,但是我们不能排除贵酒股份本期及前期可能存在类似情况。
2、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所述,贵酒股份因债务违约引发诉讼。在建工程项目诉讼金额6.6亿元,账面确认负债金额4.4亿元;其他诉讼事项金额0.7亿元,账面确认负债金额0.4亿元。由于上述未决诉讼案件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3、存货监盘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酒股份存货中半成品36,355.08万元均因诉讼事项被查封,我们检查了查封清单,但是无法执行监盘程序以对其存在性、权利和义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兴财光华年审会计师认为: 上述事项存在的错报对贵酒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贵酒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针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发生于2023年度,2024年度与原疑似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119.46万元为原有合同及履约的延续执行。由于所涉及事项的影响还未消除,上述交易金额也未确认为2024年度收入。公司已于2024年4月4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岩石股份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47号)进行了回复并对外披露,同时公司已配合审计机构就相关事项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
2、针对诉讼事项,公司将积极与法院、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采用主动应诉、积极寻求和解等多种合法方式且可行的措施降低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力求能更好地化解诉讼困境。
3、针对存货监盘事项,半成品查封工作是法院、债权人及债务人三方同时在场并经过相应程序完成的,查封清单具有法律效应。公司已就上述情况向审计机构出具了说明并提供了查封清单。此外,公司也配合审计机构向债权人实施了函证程序。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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