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业务规定的要求,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褚霞,女,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曾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研
室主任,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律师,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省经济法学会理事,辽宁省金融法学会理事, 苏州同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
格恪守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每次会议前,本人都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会议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在此基础上秉持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其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其中:以通讯方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的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9 9 9 0 0 否 1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具体参
与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5 0
提名委员会 3 3 3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0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积极
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
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
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
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
票,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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