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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8 19:34:13 股吧网页版
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主要是利用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在银行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的保值增值操作,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但未经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原则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应符合公司外汇管理原则及要求,所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坚持谨慎、稳健的操作原则,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一) 风险最小化原则:公司外汇管理工具的目标都应以外汇风险最小化为目标。
外汇管理手段包括分币种自然平衡和使用外汇对冲工具。使用外汇对冲工具
必须严格遵照分币种预测的现金流,减少外汇风险敞口(即外汇收支不平衡
所产生的盈余或者缺口),严禁使用外汇对冲工具增加风险敞口。公司严格
禁止开展投机性的外汇交易。

(二) 集中管理原则:公司外汇资金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资金管理部集中管理,统一操作。未经公司资金管理部同意,公司及各级
控股子公司不得直接对外开展外汇资金业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
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三) 交易对手管理原则: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
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与其关联方符合前款情形主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除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外,尚需遵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
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署的相关服务协议约定。

(四) 账户管理原则: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
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裁/总裁办公会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体额度须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开展额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董事会可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总裁办公会负责办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 公司单笔或全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需由董事会审议。

(二)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预
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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