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
务,加强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同时,子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
为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采购及生产的实际情况,在金融市场开展期货与期权交易,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及期权合约对原料价格进行锁定,规避现货交易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稳健操作,不得进行投机。
第四条 公司每年年度套期保值总量及资金额度须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必须在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年度套期保值总量及资金额度内进行。
第五条 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必须获得公司书面批准,套期保值交易账户由公司大
宗套保业务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套期保值交易由公司大宗套保业务相关部门统一操作。不对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间内部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负责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工作原则、方针;
(二)负责审议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及年度报告,提交相关会议审议;
(三)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四)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五)审定套期保值业务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工作原则和方针;
(六)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七)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设组长、交易
员、分析师、会计、资金调拨员、风险控制员等合适岗位。各岗位人员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订、调整套期保值计划、交易方案及资金需求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三)负责组织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
(四)负责定期提交套期保值书面工作报告及编制年度报告。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八条 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实行逐级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领导小组负责决
策本办法额度内的、依照本办法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及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处理;领导小组授权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执行套期保值方案;工作小组组长发出交易指令,在组长无法及时下达交易指令的情况下,由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小组成员下达交易指令,事后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所有指令下达必须有书面记录。
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结算单确认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授权人员操作。如果上述授权人员发生变更,新的操作人员必须获得同等书面授权后方可履责。
第九条 如被授权人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书面撤销原授权,并由工作小组通知业务相
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十条 公司授权领导小组在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年度计划范围内审批,
超过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总量后,再发生套期保值交易需要事先履行前述审批。
第四章 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 套期保值方案制定
(一)工作小组根据公司年度、季度等经营目标、生产情况、销售状况、产品库存数量、成本等情况、原材料供给与需求情况、市场风险情况、及市场趋势等综合因素制定套期保值方案,包括年度方案、季度方案以及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制定的不定期方案;
(二)套期保值方案应明确套期保值价格和数量、期现指定关系、所需资金、运行周期、套期保值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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