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所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
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9 月 24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要求,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相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配备、审计时间安排、年度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有效提升工作的准确性。审计工作围绕关键审计事项和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持续经营能力、收入成本、货币资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诉讼事项、租赁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等。审计工作方案全面、合理、适应性强。
中兴华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进度要求按时提交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充分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情况评估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认为,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能力、工作方案、人员及其他资源配置、信息安全管理、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