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2 月 11 日
上海市·金山区
目 录
一、关于与中石化集团和中石化股份 2026-2028 年持续关联交易
的相关议案......1
二、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 H 股股东通函......28三、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9四、《关于选举鹿志勇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139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文件一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石化集团和中石化股份 2026-2028 年持续关联
交易的相关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由于本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和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自本公
司于 1993 年 7 月 6 日首次公开招股以来一直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
股份及其联系人进行若干交易,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石油
产品、石化产品及公用工程物资等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石化产品的代
理销售服务。本公司亦在一般及通常业务过程中不时从服务供货商
(包括中石化集团及其联系人)获得各种非核心业务服务,以支持和
补充本公司的核心业务。该等服务包括建筑安装和工程设计服务、石
化行业保险服务、综合服务及财务服务。由于现有框架协议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而本公司今后拟继续进行类似交易,为确保本公
司的正常运作不受影响,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审议并批准了
本公司与中石化集团和中石化股份签订的新框架协议以继续获取该
等服务。新产品互供及销售服务框架协议、新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
项下的交易,包括建议年度上限,须由本公司临时股东会通过相关决
议案批准后方能生效。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包括建议
年度上限,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
之规定。
下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现有框架协议及新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历史数据 年度上限 建议年度上限
关 截至6
新框架协
联 产品或服 截至12月31日 月30
关联方 议有效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交 务 止年度 日止6
期
易 个月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2023 2025
2024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年 年
产品互供及销售服务框架协议
原 原油、化工 中石化 三年, 64,08 55,238 24,91 121,1 124,5 119,84 86,894 90,830 98,319
材 原料(如石 集团、 于2028 3 4 71 13 7
料 脑油、乙烯 中石化 年12月
采 等)及其他 股份及 31日到
购 原 材 料 和 其联系 期
物资 人向本
集团提
供
现有年度上限利用率 52.9% 44.4% 20.8%
石 石 油 产 品 本集团 三年, 6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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