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接受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3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3
(三)主营业务经营情况......5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6
二、本次发行情况......9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10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10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1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11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12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12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14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15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15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Pearl River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珠江股份
股票代码 600684
注册资本 85,346.072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超佐
董事会秘书 陆伟华
公司成立日期 1992 年 12 月 23 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
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化
场馆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酒店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停车场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高危险性体
育运动(游泳);建设工程施工
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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