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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4:59: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董秘你好!公司大股东珠江实业集团成立广州文体产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和上市公司有冲突?为什么不直接和股份公司成立相关实体从事业务?
珠江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以上问题分别回复如下: (1)广州文体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文体集团”)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落实市国资委有关打造新型国企落实政府配置资源的工作要求,抢抓十五运的发展机遇,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作为全市文体产业发展平台和资源统筹主体设立的国有全资企业。广州文体集团在上市公司体系外设立系基于前述战略发展和其自身业务定位需要。 广州文体集团和公司属下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江文体”)不存在同业竞争,双方业务协同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发展而非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具体如下: 一是广州文体集团是广州市文化体育领域的平台公司,主要以广州市行政区为核心承担资产资源整合任务,珠江文体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面向全国从事市场化业务。 二是广州文体集团主要负责前期的资金投入、资源对接、签约落地,珠江文体主要负责后期的活动执行,前者偏向于重资产投资,后者偏向于轻资产运营。 三是广州文体集团不具备开展文体场馆运营、赛事或演唱会活动落地执行的人员、团队和能力,具体项目引进后优先委托珠江文体运营或承办。 (2)截至目前,广州文体集团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遵守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函》相关内容,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回复不构成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业绩承诺,广州文体集团未来业务开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广州文体集团后续业务的开展。截至目前,公司或珠江文体与广州文体集团之间暂无交易,如未来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2-24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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