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7:06:39 股吧网页版
珠江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6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汇编,
并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董事 8 人,由公司董事长李超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核销两项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对广东洛神影视文化广告有限公司长期挂账的应收款 619,722.45 元、对广州市锦亿酒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期挂账的应收款 111,647.42 元予以核销,并作核销账务处理。该两笔应收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本年损益。本次核销后,将继续保留对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追索权,若未来收回款项,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作账务处理。

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如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为¥7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