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接受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 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3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
(三)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5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6
二、本次发行情况 ...... 9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0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10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0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 10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2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2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13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4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15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Pearl River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珠江股份
股票代码 600684
注册资本 85,346.072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卢志瑜
董事会秘书 陆伟华
公司成立日期 1992 年 12 月 23 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
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化
场馆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酒店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停车场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高危险性体
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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