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2 17:59:50 股吧网页版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6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
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牛欧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熊记锋先生已向公司申请辞去担任的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牛欧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4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牛欧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熊记锋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担任的董事及相关专业委
员会委员等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同意提名牛欧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当选日起至2026年5月4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公司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同步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等相关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动解除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成员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其监督职能,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取消、修订的登记和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 2025-064 号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9月29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65号公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牛欧洲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
牛欧洲先生,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管理专业,持有高级工商管理(EMBA)证书。2009 年 9月起分别就职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地方税务局任科员、陕西青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至总经理。2022 年 2 月就职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起分别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金顶阳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沙(北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执行经理、法定代表人,上海顺采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执行经理、法定代表人,四川金顶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