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 2025-008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 期的股东投入(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 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阶段性 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股东投入(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 目公司阶段性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项目公司阶段性盈余
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公司与关
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
公司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8.56 亿元。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相关公司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73.20 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新增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财务资助余额额度内,对符合下述条件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1、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90%。
(2)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涉及的具体对象主要包括:
对象名称 资助余额额度 年利率 期限
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 不超过 2 亿元 不低于一年期LPR利 不超过18个月
限公司 率,不高于 7%
上海淞泽置业有限公 不超过 20 亿元 不低于一年期LPR利 不超过18个月
司 率,不高于 7%
其他及新增公司 不超过 20 亿元 依股东方合同约定 不超过24个月
利率,不高于 7%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项目公司(含新增公司)的资助余额额度作适度调配。
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公司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构成关联关系,涉及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交易对方介绍
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
顾北东路 575 弄 1-17 号;注册资本:96,0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
4,789,773,125.91 元 ,净资产 938,784,851.47 元,净利润 -20,766,540.99
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
4,577,280,692.15 元 ,净资产 938,055,615.75 元,营业收入 2,093,562.64
元,净利润 -729,235.72 元。(未经审计)
上海淞泽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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