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声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持续督导报告“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与标的公司)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已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持续督导报告是基于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相关协议约定全面和及时履行其在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下的所有义务、保证、承诺和声明的基础而出具;如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对于本持续督导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有关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作出判断。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对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4、本持续督导报告不构成对川投能源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持续督导报告的补充或修改,或对本持续督导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对于本持续督导报告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6、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2
目录 ...... 3
释义 ...... 4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6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7
三、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18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情况 ......18
五、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19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19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21
八、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21
释义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
本持续督导报告 指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 2024 年度持续
督导工作报告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通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 指 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资产购买 任公司持有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指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川投集团 指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 指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能投集团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川投能源/上市公司/公司 指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渡河公司/标的公司 指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国
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3年 12月 31 日-2024年 12 月 31日
国能集团/交易对方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雅砻江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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