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
明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合计取得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数一号”)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部分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寓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
特此说明。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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