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5-38 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8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未能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4,319,200 股 4,319,200 股 2025 年 5 月 2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3 年 6 月 25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总计 25,6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阳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 2023-43 号)。
2、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条件、8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未能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8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4,293,6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东阳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 2024-24 号)。
3、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 2024-26 号),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法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是否达到公司层面业绩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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