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7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29 亿元,占 2025 年 1-6 月营业
收入的 124.22%。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信用风险政策对应收账款累计计提
1,525.65 万元的减值准备,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13 亿元。公
司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3.17 万元,金额较小,
若应收账款回收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送的《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133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认真研究、核实,现就《工作函》要求补充披露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半年报显示,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 亿元,同比增
长 73.97%,公司称主要系黄山天目、青岛天目山、三慎泰宝丰较上年同期收入增加所致。此外,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1024.78 万元、590.33 万元,均同比扭亏为盈。
请公司:(1)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半年度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包括但
不限于业务开展主体、业务内容、开展期限、业务模式、毛利率、收入确认金额及方法、时点及其依据等,相关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所在地、业务往来内容、合作期限、是否为新增、交易金额、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如涉及);(3)结合不同业务板块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财务数据等,量化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并结合问题(1)中不同业务板块的毛利率情况,补充说明是否与同行业一致,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半年度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主体、业务内容、开展期限、业务模式、毛利率、收入确认金额及方法、时点及其依据等,相关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0,347.77 99.88
其他业务收入 11.97 0.12
合计 10,359.74 100.00
其中,公司 2025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是否
业务板块 业务开展主 业务内容 开展 业务模式 2025 年上半 2025 年上半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属于
体 期限 年毛利率 年营业收入 方法 贸易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