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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7:46:48 股吧网页版
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671 ST 目药 A 股 停牌 2025/5/19 全天 2025/5/19 2025/5/20

停牌日期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撤销起始日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撤销后 A 股简称为天目药业。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 股票类型:A 股

2、 股票简称:由“ST 目药”变更为“天目药业”

3、 股票代码:600671

4、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

第二节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 2021 年度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 年、2023 年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股
票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已得到明显改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 0197 号)。经审计,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524.5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6.39 万元。同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尤振专审字[2025]第 0041 号),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 0040
号)。

综上所述,经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进行逐项自查,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已经消除,且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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