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5-01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公司自 2024 年度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7.65 亿元。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 8.54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金亚科技、周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旭辉、立信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
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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