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5-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 2 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
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44,613,865.69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4,083,82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408,382.8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86%。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2 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4,083,82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412,900,594股(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2024 年度暂按上述预案计算,单位: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408,382.80 34,408,382.80 51,612,574.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7,988,139.71 93,756,203.35 287,720,360.03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2,044,613,865.69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20,429,339.80
金分红总额(元)(A)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63,154,901.03
利润(元)(C)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20,429,339.8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D=A+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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