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或“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求真务实、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
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尖峰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傅颀女士、黄从运先生、蒋晓萌先生
组成,其中傅颀女士、黄从运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傅颀女士为会计学专业
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和管
理方面的知识,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
出席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1 2024.03.28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方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24.04.25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2024.08.23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4 2024.10.25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在公司 2023 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审阅财务报表,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此外,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认可声明,认为这些报告的编制符合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该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管理办法 》的规
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换,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的方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意授权公司审计室开展相关选聘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对立信基本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