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5 16:18:05 股吧网页版
太极实业: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截至目前,项目尚处于中标人公示阶段,联合体最终能否获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能确定中标并签订正式合同,因项目存在跨年实施,且受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日期及实施进度影响,对公司 2026 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近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与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四建”)组成联合体,参与了华虹宏力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的华虹 FAB9B 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项目”)的投标。根据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示(编号:WXXQ202601001-X01)》(https://ggzyjy.wuxi.gov.cn/doc/2026/02/03/4727873.shtml),十一科技、上海四建组成的联合体为项目拟确定中标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华虹宏力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华虹 FAB9B 项目工程总承包;

3、拟确定中标人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4、投标报价:人民币 3,777,540,536.50 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350 日历天。

二、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

十一科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1、十一科技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实施阶段作为单一窗口与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接洽,承担整个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设计、洁净室、机电与工艺服务系统等的施工、验收、交付及维保,并负责工程总承包合同内的目标控制;2、上海四建负责土建系统的施工、验收、交付及维保等。

本次预中标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37.78 亿元,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预计十一科技合同工作量占比为 98.46%,对应金额约为 37.19 亿元。以上金额占比仅为初步估算数据,最终实际金额以确定中标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十一科技与上海四建、华虹宏力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预中标体现了十一科技在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工程领域的 EPC 领先地位。如能确定中标并签订正式合同,因项目存在跨年实施,且受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日期及实施进度影响,对公司 2026 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尚处于中标人公示阶段,十一科技与上海四建联合体能否最终获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发生联合体成员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相关责任的,联合体各方需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单位将根据各自工作范围按照合同金额确认各自工作量及合同金额占比。联合体各成员合同金额、履约条款等内容均以确定中标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