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太极实业(600667)公告,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于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知。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头市牟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牟盛太阳能”、“申请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三方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太极实业称,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案件已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本次仲裁涉案金额为2.22亿元。

来看案件具体情况:
2018年12月,申请人(发包人)与第二被申请人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昌盛”)签订《包头市牟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100MW发电项目EPC总包合同》(简称“《EPC总包合同》”)。
2019年9月26日,申请人与三被申请人签订《总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EPC总包合同》项下的承包人由青岛昌盛变更为三被申请人组成的联合承包体。
三被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承包人共同承接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技术基地100MW发电项目(简称“涉案项目”)自项目开发至光伏发电系统投入商业运行、通过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验收且质量保证期满为止建设一个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所需要的所有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以及具备电站后续运维所需要的各项硬件和软件配套设施。合同总价为6.04亿元。
《总包合同补充协议》部分条款如下: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原EPC合同及本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处理(3)其他约定联合体承包人承诺因承包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导致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的,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公司均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联合体承包人追偿全部损失。
2021年7、8月间,涉案项目办理了竣工手续。
2025年4月,涉案项目部分光伏支架倾倒、支架桩基连根拔起。
仲裁请求为,(1)裁决被申请人对其承建的涉案项目承担保修义务,或者支付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暂主张2亿元,具体数额以鉴定为准)。(2)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暂主张700万元,具体数额以鉴定为准)。(3)裁决在被申请人履行保修义务或者赔付维修费用之前,申请人留置质量保修金1510万元。(4)裁决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牟盛太阳能认为:经现场实勘,发现光伏支架桩基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图纸,部分钢筋不满足设计要求,外线线杆倾斜严重。根据《EPC总包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约定,支架桩基尚在质量保修期内。光伏支架桩基存在的问题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提起仲裁。
据悉,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自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10.57亿元(含本次仲裁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2%。
资料显示,太极实业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市场领先的制造与服务商,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板块主要为半导体封测业务,半导体(集成电路)服务板块主要为电子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42亿元,同比下滑5.91%;归母净利润3.27亿元,同比下滑13.46%;扣非归母净利润3.24亿元,同比下滑13.01%。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51.72亿元,同比减少10.68%;归母净利润6.57亿元,同比减少9.98%。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