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实业”、“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2)第 9 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6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于 1993 年 7 月 26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93,400,400 元。2009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02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
第一大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定向增发 10,000 万股 A 股。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 2,106,190,178.00 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5890776N;
法定代表人:孙鸿伟;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 401 号 21 层。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业务、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和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半导体业务主要涉及 IC 芯片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及测试等。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内容的工程技术服务活动。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为向下游电力公司售电获取收益或通过出售自持的光伏电站获取利润。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半导体行业、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及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本公司
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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